2022年,四川乐山一名男教师被女学生举报猥亵,教师单某某(化名)在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后当事民辅警被控涉嫌玩忽职守罪。时隔两年多,此案有了新进展。极目新闻记者从坠亡教师家属处获悉,11月15日上午,“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家属提供的自述材料显示,2022年3月31日,单某某班上的女生以其遭受了单某某的猥亵为由,向派出所报案。随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取证,但单某某在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由于嫌疑人单某某死亡,当地警方决定撤销其涉嫌强制猥亵一案。
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同年4月3日15时许,时任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林某,带领辅警李某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单某某到乐山市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检方认定,事发当天,单某某被两名警务人员带至嘉定中学行远楼四楼后,林某、李某两名警务人员“先后离开单某某身边”,同时背对单某某,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教室门口的单某某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单某某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鉴定报告认定,单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坠致心脏破裂死亡。
对于两名警务人员的行为,检察院认为,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家属方曾收到出庭通知书,该案原定2022年12月27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因故取消,直到本次开庭。
11月14日晚,坠亡教师的女儿晓云(化名)告诉记者,他们对本案存有一些质疑,如今法院通知,本次案件中父亲不属于案件的被害人。“这意味着我们只能旁听。”
据潮新闻此前报道,法院人员告诉晓云,因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他个人,但目前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两名涉事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宣判后如果有宣传报道需要,法院会发布新闻通稿,回应社会关切。
编辑 |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