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乐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预警信息,一辆琼B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已达到报废车辆标准,要求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大队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并将该条信息通报至辖区中队。当天10点44分左右,乐东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利红线0公里20米处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
乐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苏某才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