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周全知道丨东盟法律服务合作圆桌对话:共创东盟法律服务新未来

政务   2024-10-18 20:04   海南  

法治自贸港·与世界对话

202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


10月18日上午,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周亮点活动之一,“东盟法律服务合作与交流”圆桌对话成功举行。对话围绕“洞察东盟法律服务新实践”“携手并进,共创东盟法律服务新未来”两个主题,先后探讨了全球化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促进东盟国家与中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钟庭辉
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师、
钟庭辉律师事务所主任




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师、钟庭辉律师事务所主任钟庭辉介绍了新加坡在东盟法律服务方面的最新实践。作为前英国殖民地,新加坡继承了英国的普通法体系,因此在处理跨国案件时,通常需要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团队合作。他特别强调了跨国法律服务的必要性,并分享了几种外国律师在新加坡执业的方式,包括注册为国外律师、设立海外办事处和与本地律所合作设立合资律师事务所。


郑大勇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律师、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

(马来西亚)副会长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律师、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马来西亚)副会长郑大勇介绍了马来西亚律师行业的现状及法律市场的自由化情况。他指出,马来西亚现有2.3万余名执业律师,其中女性占比56.6%,男性占比43.4%。自2014年起,马来西亚逐步开放了法律市场,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入。他强调了深化区域法律合作、促进法律人才跨国流动与培训以及加强法律服务数字化的重要性。


李淳

国浩律师事务所创世暨

执行合伙人、海南中改国浩

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首席研究员




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李淳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直接带动了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市场的繁荣和壮大。他建议中国律师应关注东盟的单边开放、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通过深入了解和积极参与,提升自身能力,培育跨境产业律师,见证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耿亚杰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耿亚杰律师分享了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东盟法律服务合作中的实践经验。他强调,在当前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中国律师事务所应通过优化争议解决机制和明确跨境执行机制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例如利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体系进行争议解决和跨境判决承认与执行,增强投资者信心。


毕文泰
香港李伟斌律师行顾问律师




香港李伟斌律师行顾问律师毕文泰从法律实务角度提出了通过合作创新来提升东盟法律服务整体水平的建议。他提出要明确争议解决条款和跨境执行机制,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跨境交易,为东盟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和保障。


陈行彬
马来西亚金圻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马来西亚金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行彬在发言中介绍了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对马来西亚及整个东盟法律服务市场带来的新机遇,尤其是在法律服务的跨境合作和市场拓展方面。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无疑将为东盟国家的法律专业人士开辟更多的合作空间。


秦朝蔚

新加坡钟庭辉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名在新加坡注册的中国律师,新加坡钟庭辉律师事务所海外注册律师(中国)秦朝蔚谈了中国律师的海外实践,尤其介绍了中国律师在新加坡注册执业的路径和推荐的业务领域以及所需的技能。随后,新加坡钟庭辉律师事务所海外注册律师(日本)坂本真一郎也谈了在外国执业的体会和宝贵建议。


Aaron

JTJB国际律师事务所




JTJB国际律师事务所在东盟地区有着丰富的经验。作为律所合伙人Aaron在发言中提到法律服务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重要性,通过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可以更好地支持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合作。


赖文俊

香港赖文俊律师行创立人




香港赖文俊律师行创立人赖文俊律师同时拥有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英国和中国粤港澳大湾区的律师执业资格。他重点分享了海南自贸港如何借鉴香港在法律服务领域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模式,相信海南自贸港一定能够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



本场圆桌对话会深入探讨了东盟各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新实践和新模式,为未来的国际法律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宝贵参考。与会嘉宾纷纷表示,期待通过进一步深化区域法律合作、创新模式和技术应用,推动东盟与海南自贸港之间的法律服务合作迈向新高度。







来       源:省律师协会


监       制:薛   欧

主       编:侯   华

编       辑:陈应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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