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东山公开征集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

政务   2024-10-14 17:37   福建  


关于公开征集东山县家电家装以旧换新

活动参与企业(第三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旧换新促消费部署,按照《漳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漳商务〔2024〕112号)文件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家装厨卫等商品,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家电家装以旧换新补贴,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现面向全县范围公开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意向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发放补贴企业
  (一)征集对象
  在东山有实体零售门店且能向消费者开具漳州本地相关销售统一发票的法人企业。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1.家电类销售企业
  (1)在东山有实体零售门店且能向消费者开具漳州本地相关销售统一发票的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类商品(见附件1

  (3)具备与中国银联对接设置专门的支付终端设备,并支持受理刷银行卡、手机PAY、云闪付等银联渠道交易的能力;

  (4)申报企业具备相应的回收资质或与具备回收资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5)申报企业应具备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完善的上门送货、安装、旧货回收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6)参与企业可联合生产企业、品牌方、回收企业等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发放以旧换新补贴叠加政府消费补贴优惠,对以指定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与我市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7)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县商务部门工作;
  (8)参与企业应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每月家电销售额、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9)卖场类企业应具有统一收银系统,入驻的非直营家电商户应当符合上述(2)(4)(5)点要求。
  2.家装厨卫类销售企业
  (1)在东山有实体零售门店且能向消费者开具漳州本地相关销售统一发票的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装厨卫类商品(见附件1
  (3)申报企业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与中国银联对接设置专门的支付终端设备,并支持受理刷银行卡、手机PAY、云闪付等银联渠道交易的能力;
  (4)申报企业应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
  (5)参与企业可联合生产企业、品牌方等开展促销活动,叠加优惠让利。
  (6)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县商务部门工作;
  (7)卖场类企业应具有统一收银系统,入驻的非直营家装厨卫商户应当符合上述(2)(4)点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参与发放补贴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简介、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等相关材料;
  3.企业在漳直营门店目录(见附件3)及直营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家电类企业:申报企业回收资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或合作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其回收资质及家电回收流程、家电以旧换新方案;
  5.企业参与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6.“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xy.fujian.gov.cn网站下载打印)。
  7.卖场类企业需提供入驻的非直营类门店目录(见附件5)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县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需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核
  县商务部门应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正式行文推荐报送市商务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市商务局对县区商务部门初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名单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商贸流通股 电话:0596-58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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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东山县商务局

编辑:洪艺辉
校对:佘珊珊
审核:林艺英 李江涛
监制:林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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