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人注意!下月起,这些车禁止上路→

政务   2024-10-19 09:30   福建  


东山人家里

有“电驴”的注意啦

电动车新规又来了!


下个月起

这些“电驴”禁止上路

赶紧来看看有哪些新规?

 电动车新规来了 

 下月起这些“电驴”禁止上路 

日前,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

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公告》明确了以下重点内容


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3、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全文内容如下

↓↓↓


2024年第43号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

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市场监管总局将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


二、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对电动自行车实施认证,及时修订完善认证实施规则,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对获证产品加大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力度,保证认证结论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认证委托人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处理,暂停期不超过3个月。认证委托人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暂停期可延长至1年。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变更的,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期满仍不能完成认证变更的,撤销认证证书。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获证产品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当确定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类别和范围。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聚焦认证质量,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认证结果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依法查处违规认证机构、实验室。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会同同级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规范各项管理,推动标准、认证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0月1日

(请上下滑动查看)


总而言之

下月起电动自行车

各方面检查将会更严格

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无牌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大家记得提前做好准备



 促进行业规范化 

 新国标变化非常大 


除了这次的新规

今年九月份

工业和信息化部

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

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

这次的“新国标”

做了一些改进和提升

↓↓↓

1

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规定使用塑料材质的部件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2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3

新国标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鼓励安装后视镜。后视镜不仅不计入整车高度,还不计入整车宽度!


4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5

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在限速25km/h不变的前提下,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同时,车架质量的增加,意味着车架质量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6

近两年,电动车起火事件屡屡发生。整车编码应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此举便于进一步加强全链条监管和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处理,帮助相关调查人员快速识别车辆信息、溯源追查产品质量问题,从而指导企业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第一时间堵塞安全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次新修订的标准

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

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想继续了解的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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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


“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


相信随着新国标

修订的尘埃落定

两轮电动车行业将迎来巨变

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

以后购买电动车也会更加靠谱


 如何选购使用电动车 

 这份使用手册请查收 


等新规落实后

我们该如何选购电动车?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选购和使用电动车时

一定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

选购常识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4.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载蓄电池是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使用常识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你家有买电驴吗?

对于这次的新规

有什么看法呢?

一起来评论区聊一聊吧~



来源:中国消防、央视新闻客户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编辑:陈锦魁
校对:汤菁菁
审核:林艺英 李江涛
监制:林毓睿

  投稿邮箱:dsxww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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