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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清真食品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真食品信誉标牌(以下简称清真牌、证)。未领取清真牌、证的,不得经营清真食品。”第十六条规定,“清真牌、证由省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统一监制,由县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审批下发。”
▌来源:卫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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