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鸣放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有效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影响,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适应战时应战、平时应急报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江城县县城区
三、试鸣信号鸣放种类及顺序: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鸣放时三种警报信号之间停息间隔为3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营业秩序等,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确保试鸣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二)试鸣期间公安、交警、交运、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内部治安保卫,加强值守,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编辑 | 刘思瑞
编审 | 青文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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