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会昌县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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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8:01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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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
根据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5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赣新出〔2025〕5号)要求,为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全县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24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即2024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实体书店、出版物网络发行单位(网店)。2025年1月1日后新审批设立的发行单位需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年检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17日各发行单位自行登录宣传文化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https://login.nppa.gov.cn/),进行用户注册后,完善单位信息,如实填写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并提交。网上填报时间自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7日。请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到会昌县行政中心1120室核验、盖章。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网上经营的书店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对符合准入资格条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记录,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提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核验。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发行单位取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资格。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未按要求备案或未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的;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暂缓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应认真整改,经所在地相关出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进行年度核验。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无明显整改效果。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其相关资质。发行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发出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未报送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会昌县2025年出版经营许可证年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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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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