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封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民生   2025-01-09 15:00   河北  

石家庄绿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封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项目总投资为2348.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位于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罗徘徊头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12'41.23"、

N36°30'52.32"。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垃圾填埋场基础上改造,改建完成后固化飞灰填埋区总库容为68.5万立方米,飞灰处理量100t/d,服务年限24年。 

一、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在运营期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①调节池、浓缩液池加盖板和负压抽吸措施,其他废水处理设备均布置在密封车间内,车间采用负压,将恶臭气体集中到一套高能离子氧化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97-2018)表1臭气浓度排放限值。②垃圾填埋气经导气石笼收集,经引风装置送火炬燃烧处理,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697-2018)表2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③填埋场作业无组织颗粒物通过避免大风天气集中作业、加强厂区洒水抑尘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填埋场设置甲烷浓度监控装置,当甲烷浓度一旦超过5%,用引风装置将其引至火炬燃烧。 

(2)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与车辆冲洗水及渗滤液一并排入调节池,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及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喷填埋场,清水全部于绿化及道路及填埋作业区洒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采取选购低噪声作业机械和设备,合理布置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场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三、工程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四、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公参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六、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杜绝扰民行为。 

七、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应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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