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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县打非办接12350
安全生产举报中心电话
称在乌杨街道太阳村
一废弃养猪场内
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产品
接到举报后
县打非办赓即
会同县应急管理局
乌杨街道、乌杨派出所等单位
赶赴举报点查证
经对现场人员展开询问
执法人员获悉
该批烟花爆竹
系黄某某从湖南购买
并将购买来的1600箱
非法烟花爆竹产品
储存在自己租赁来的废弃养猪场内
打算在春节期间非法销售牟利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烟花爆竹
进行了暂扣
目前
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县应急管理局提醒
广大市民如发现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携带、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有权进行劝阻
或拨打举报电话
向公安、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应急管理局:12350
全媒体记者 廖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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