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了20年,金额高达8000万!银川原市委书记姜志刚获刑15年!

时事   2024-10-23 21:48   广东  
2024年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国库。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姜志刚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权力观的深刻警醒。权力从来不是个人谋私的工具,而是为民服务的责任。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姜志刚,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8月被开除党籍),198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党校校长(兼)。
军工企业的历练
1982年7月,姜志刚开始在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设计所担任设计员,随后迅速成长,历任团委宣传部部长、副书记、代书记,直至1991年7月成为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团委书记。在成都飞机工业公司的多年工作中,姜志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技术经验。
政治生涯的起飞
1994年9月至1998年9月,姜志刚担任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开始涉足更高层次的管理岗位。1999年9月,他成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期间还在职学习获得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展现了其对知识的追求和对专业的精进。
中央与地方的历练
2001年1月,姜志刚开始在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担任副局级调研员,随后成为干部五局副局长。2003年5月,他调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多个重要职务,直至2011年10月出任副主任。
权力的巅峰与堕落
2013年5月,姜志刚开始担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7年4月,他赴宁夏回族自治区担任党委副书记兼区党委党校校长,同年6月成为银川市委书记。然而,权力的巅峰并未给他带来荣耀,反而成为了堕落的开始。2003年至2023年,姜志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自我救赎
2024年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姜志刚受贿案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鉴于姜志刚自首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构成立功,并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豪哥评论:姜志刚的落马,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反腐力度的一个缩影。在他之后,包括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在内的多名干部相继被查,显示了反腐斗争的深入和持续。“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防腐拒变的关键。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确保权力为民所用,而非个人谋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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