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拥有100%房屋产权)。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在其他学校取得全国学籍号码的涡阳县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自愿的原则,入学年龄可以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2.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4年已取得显示为小学六年级毕业全国学籍号码的涡阳县户籍儿童少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涡阳中学六年级毕业生,可以直接在我校初中就读。
(二)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登记、初审(8月9日—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根据网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对于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到划定学区内的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代为办理。对不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导致不能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向划定学区内的学校提交新生入学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初审。
2.复审、公示(8月16日—8月23日)。经城区公办学校线下初审通过的,由县义务教育招生资格复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后,确定每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复审由镇(街道)学区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录取结果在录取学校公示3天。
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8月27日)。城区公办学校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县教育局印制、由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农村公办小学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镇(街道)学区中心学校印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附件:2024年涡阳中学学区划分
2024年涡阳中学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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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小学部)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工农路以东,沿涡河路至青年路以北,青年路向南至胜利路以东,胜利路向东至滨河公园以北,涡河以西。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1789。
涡阳中学(初中部)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集贤路以西(胜利路以北延伸到涡河),淮中大道以北,向阳路以东至雉河路向西,涡楚河以东具有辖区内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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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办公室
编 审 | 田 莉
初 审 | 张洪涛
终 审 | 徐继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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