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人民政府通知!

民生   2024-12-02 17:13   山西  
榆次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榆次区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使赵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晋政办发【2023〕79号)、《山西省司法厅、中共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司发〔2024]38号)、《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反馈省直有关部门对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评估建议的通知》要求,区委编办、区委社工部、区司法局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承接行政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榆次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拟建议调整事项情况汇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榆次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榆次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宜的通知》(榆政发〔2023】10号)文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放榆次区乡镇人民政府45项行政执法职权,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10项行政执法职权。经全面评估后,原乡镇承接的55项行政执法事项,取消下放19项,乡镇人民政府承接36项;原街道承接的10项行政执法事项,取消下放2项,街道办事处承接8项。(调整后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调整事项
(一)乡镇人民政府不再承接的19 项行政执法事项
一是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乡镇人民政府不再承接的7项执法事项。
二是因专业技术性强,乡镇人民政府不再承接的12项执法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不再承接的2项行政执法事项一是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街道办事处不再承接的1项执法事项。
1.区级赋权第6项:对工贸企业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的处罚(区应急局)
二是因市城区范围内涉及河流流经区域由晋中市及各高校管理,街道管辖范围内无河流流经,街道办事处不再承接的1项执法事项。
2.区级赋权第1项:对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行为的处罚(区水利局)
三、明确职责
---来源:榆次区人民政府---

榆次人
榆次的山,榆次的水,榆次的妮子真是美,了解榆次,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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