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健康   2024-07-30 21:20   青海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上向好。7月29日下午,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会议指出,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明确了组织处置的指导思想、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方式、处置原则、适用情形、处置程序等,涉及党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方面面,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与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办法》与党内法纪法规的逻辑关系和理论联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

会议要求,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上下功夫学,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上下功夫悟。一要学深悟透,坚定政治信仰。全体党员要全面学习条款内容,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带头对照检视、自警自省,内化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用于实际工作,经常学、反复学,将《办法》牢记于心,从思想上杜绝违规违纪的念头。切实履好职、尽好责,积极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体系,在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二要提高站位,实现常态长效。局机关党支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开展自查整改,及时校准思想行为“航标”。对队伍中出现的不合格党员,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既要教育挽救、转化提高,又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置,真正发挥处置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全面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和质量。三要学以致用,规范党员行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办法》中列举的“负面清单”转化为工作中的正面激励,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切实增强规范党员干部自身言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监制 |  王晓丽
审核 |  马玫玲
编辑 |  李  明
供稿 |  业务办(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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