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科目三考了4次……”驾照已吊销!

政务   2024-11-27 20:37   安徽  

“过五关斩六将”

拿到的驾驶证

才“转正”‍‍

就要“下岗”了

这名驾驶人悔之已晚

……


11月10日晚

司机孟某酒后驾车

被亳州交警三大队

执勤警力查获

得知将被吊销驾驶证

孟某后悔地说:

“驾照好不容易考到的,

科目三考了4次……”

经查

孟某的驾照实习期刚满

当晚酒后

以为晚上没有交警

就心存侥幸醉驾上路

没想到被查

经检测

孟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28.4mg/100ml

被吊销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醉驾

严重危害出行安全

由此引发的事故

可能酿成难以挽回

的严重后果



为什么不能酒驾醉驾?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安全面前勿侥幸。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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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安徽公安在线 亳州警方
编辑 | 周子涵 校对 | 王亚东  审发 | 李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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