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例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政务
2024-09-13 20:36
内蒙古
9月13日,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就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日查、格日勒图、巴雅尔图、安金铭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监督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旗第二幼儿园、宝格达音高勒苏木、镶黄旗供电分公司等地,通过实地听取讲解、查看展陈内容、观看宣传片等方式,详细了解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旗委统战部(民委)关于我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代表结合现场视察和听取汇报等情况进行交流座谈,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强调,旗委统战部(民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组织实施,强化日常的监督,注重工作实效,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苏木镇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容,促进各民族干部群众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全旗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发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模范作用,持续不断的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讲、宣传,发挥好人大代表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表率作用,切实维护我旗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好局面。(编辑:魏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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