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约356亩丨揭阳市区8单元地块规划调整公示

民生   2025-01-05 12:47   广东  

揭阳临空产业区(E-02-15单元等7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公示说明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拟对《揭阳临空产业区(E-02-15单元等7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进行批前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6日

公示内容:

一、用地概况


F-01-06a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塘边村东岭经济合作社巷仔片,单元面积为1301.79平方米(1.95亩);


G-01-01a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塘边村三村经济合作社塘边村小学及周边用地,单元面积为12310.8平方米(18.46亩);


G-01-28a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塘边村四村经济合作社棉洋片,单元面积为3485.55平方米(5.23亩);


G-01-03a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桃山村三联经济合作社上埔后片,单元面积为27883.4平方米(41.82亩);


G-02-50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桃山村三和经济合作社西面围前片,单元面积为1939.63平方米(2.91亩):


E-02-15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桃山村三和经济合作社洋东池片,单元面积为35053.3平方米(52.58亩);


L-01-34单元位于登岗镇光明路以东,砲登路以北,单元面积4.25公顷(63.8亩)。



二、规划调整


(1) 调整原因


推进粤东城际铁路项目的顺利建设,保障项目实施征拆涉及的安置需求,根据砲台镇涉及各村的安置需求,需对F-01-06a、G-01-01a、G-01-28a、G-01-03a、G-02-50、E-02-15单元等六个单元进行规划调整。

为保障登岗镇埔头经合社村民住房需求,结合用地现状,需对L-01-34单元进行规划调整。




(2)用地功能布局调整


F-01-06a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G-01-01a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防护绿地、商业用地;

G-01-28a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商业用地、竹林地、耕地、乡村道路用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G-01-03a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农村宅基地;


G-02-50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耕地调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E-02-15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农村宅基地;

L-01-34单元地块规划用途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农村宅基地、公园绿地。


(3)规划控制指标调整


详见右侧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揭阳市地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DD-03单元)批前公示

公示说明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拟对《揭阳市地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DD-03单元)》进行批前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4日

公示内容:


一、用地概况


DD-03单元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仙南路北侧,金都新村西侧,单元总面积 11.25公项(168.75亩)。



二、规划内容


(1) 编制背景


为盘活土地资源,满足地都镇群众住房需求,完善基础教育设施,编制本次单元规划,单元以住宅、教育为主导功能。


(2) 用地功能布局


单元范围用地编制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


(3)规划控制指标


DD-03-01地块幼儿园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高度≤15m,建筑密度≤30%,绿地率230%;

DD-03-02地块中小学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高度≤27m,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DD-03-03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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