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招聘)
为满足我校教学需求,根据《新城区2024年招聘编制外临时顶岗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招聘临时顶岗教师,具体安排如下:
初中地理教师1名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在编教职工。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重点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以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依据《新城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招聘临时顶岗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则择优面试。(对于急需紧缺岗位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拟录取人员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取考生自费,费用由体检机构收取。
因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临时顶岗教师招聘,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怀孕)、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通过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表现、违法违纪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行备案录用。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填报。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
咨询电话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93d2El7QyphtFJPcRZlz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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