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
作进一步优化完善
除个别特殊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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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自农历除夕起
放假调休8天
国庆节自10月1日起
放假调休7天
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
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
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
(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
国庆节放假
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