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办收到广东省委金融办发来的《关于商请转发 “前金所平台”案领款公告的函》函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市卖货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开展该案领款工作的公告,
通知受损集资参与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填报个人领款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现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1243号)发你们,请尽快协助转发,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 件: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1243号)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