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实施时间
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6日9:00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注意事项:
首批补贴资金额度2000万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及时发布公告。
Part.2
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滨州市符合条件的商家购买政策适用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品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净水器、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淋浴花洒)、扫地机器人、智能晾衣架8类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购新补贴。
参与商家:
从事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业务,自愿申报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经审核、培训后,完成入驻滨州市家装家居以旧换新数字化平台。
参与商家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按属地原则申报,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审核后予以公布。
Part.3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家装家居销售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的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其中购买产品为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
注意事项:
每位个人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人最多购买8类8件(台)换新补贴产品,总补贴金额不超过16000元。
消费者在享受政府以旧换新补贴时,可同时叠加享受商家各类优惠政策。
Part.4
补贴流程
补贴申报入口:
拟申请家装家居以旧换新政府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在建行生活APP注册个人账号,点击“滨州市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补贴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信息及银行卡信息。
购新商品品牌、型号、能效或水效标准等信息。
合规销售发票照片。
注意事项:
一件补贴商品开一张发票,不得将多件商品一起结算、一起开票,不得将商品配件、安装、服务等费用一同开票,核销补贴。发票开具给个人消费者,不能开具给任何组织或机构。
Part.5
其他注意事项
消费者须确保建行生活实名认证、家电购买人及补贴申领人需为同一人。
政策期间,通过支付立减方式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情形,消费者实付资金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回,补贴资格不再返还,且视为消费者已使用1次补贴名额,无法再次领取该品类的补贴资格。
由于消费者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补贴优惠的,由消费者自行负责。
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政府补贴的商家及消费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活动依据《滨州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细则》执行,由滨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参与活动视为遵守活动规则。
来源:滨州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