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检察周刊》刊登了兴县人民检察院《教育路上孩子“一个也不能少”》

政务   2024-10-10 00:01   山西  

2024年9月30日

《检察周刊》

检护民生版面

刊登了

兴县人民检察院

教育路上孩子“一个也不能少”




教育路上孩子“一个也不能少”

——兴县检察院数字赋能助力“控辍保学”工作走深走实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但现实中,仍有个别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残疾、智力发育迟缓、家庭困难等原因失学辍学未能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近日兴县检察院“兴蓝幼苗”未检团队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引起了干警的关注。“本应在课堂上学习的李兵(化名)怎么会跟刑事案件扯上关系呢”看着一脸稚嫩的李兵,检察警陷入了深思。
带着这一疑问,兴县检察院“兴蓝幼苗”未检干警开始了实地走访,通过多方了解,查实李兵今年13岁,是兴县某中学初一学生,由于父母对其存在监护缺失和管教方式不当的问题,导致亲子关系疏离。“我爸妈不管我,也管不了我,他们动不动就打我骂我,我不想回家也不想上学了。”李兵说。很快,厌学情绪加之亲子关系的冷淡促使李兵辍学离家后流落社会,直至案发。案发后,检察干警上门了解情况时,父母才得知其早已辍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像李兵这样的孩子又有多少呢?兴县检察院“兴蓝幼苗”未检团队积极开展工作,充分运用吕梁市“控辍保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第一时间调取了初中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学平险信息,通过数据关联、数据获取、数据比对、数据筛查等大数据技术,明确筛选规则,设置关键词及异常标签,将相关数据进行交互比对,精准锁定辖区内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疑似辍学人员13人。
锁定异常数据信息后,兴县检察院“兴蓝幼苗”未检团队深入学校、家庭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最终确定辍学人员3名。鉴于学校在未成年学生辍学问题上怠于履行职责义务,导致涉案未成年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情况,兴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教体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从加强“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完善辍学或者休学、请假学生的报告备案制度, 完善家校合作机制、与检察机关建立“劝、诉”结合的司法控辍模式等方面提出建议,全力保障辍学学生劝的回,留得住。
与此同时,兴县检察院还对这3名未成年人所在的镇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书,督促镇政府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促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返校复学。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后,认真分析研判,逐条进行了针对性整改。目前,2名辍学未成年人已劝返,另1名辍学学生正在劝返当中。
“义务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一直以来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兴县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欧磊介绍。近年来,兴县检察院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厘清各自管理权限,形成联控联保合力;并在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和司法办案,积极协助、督促、配合教育行政及政府部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不让每一个孩子辍学, 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每一个未检干警的心愿。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控辍保学领域深耕不辍,主动担当作为,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力量,以检察履职推动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我们也会联合教育部门,互通信息,联动帮扶,合力监督,共同推动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走深走实,确保在义务教育的路上,孩子‘一个也不能少’。”兴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来  源:检察周刊

编  辑:张智超

审  核:张志伟  


文明兴县
兴县县委、县政府官方宣传平台,挖掘兴县历史、讲述兴县故事、传播兴县声音、塑造兴县形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