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孙飚(曾任绥化市长)党籍

民生   2024-11-13 11:40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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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原一级巡视员孙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1月13日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水利厅原一级巡视员孙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孙飚(资料图)

经查,孙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为谋求职务提拔,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


孙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信仰迷失;违背组织原则,违规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在水利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水利系统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行贿、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黑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终止其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飚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孙飚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黑龙江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飚是黑龙江省委委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公开简历显示,孙飚,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

他曾长期在黑龙江水利系统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水利冲填工程处副处长兼纪委书记,黑龙江省水利第五工程处处长、党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党委书记、省引嫩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黑龙江省三江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黑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等职。


2018年12月,孙飚任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后任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2020年4月任绥化市委副书记,2021年3月任绥化市代市长,5月当选市长。


今年1月2日,孙飚辞去绥化市市长职务,转任黑龙江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


今年1月19日消息,孙飚被查。


来源丨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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