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1月7日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结算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违约处理办法》)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以上规则自1月7日起实施。 据修订对照表,《结算细则》修改第四十四条,新增“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 《违约处理办法》修改第二十五条,新增“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
《违约处理办法》修改第二十五条,新增“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
责编:刘珺宇
责编:刘珺宇
校对:吕久彪
百万用户都在看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5-83514034 邮箱:bwb@stcn.com
邮箱:bwb@st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