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拿钱就能“涨粉”?小心诈骗陷阱

政务   2024-11-24 16:3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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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检察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海检新媒推出“举案说法”专版。通过精选检察官办理的代表性案例,分类总结,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让法律条文“活”起来,以专业视角引导广大民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拿钱就能“涨粉”?
小心诈骗陷阱

案情回顾


被害人赵某从事户外直播。2024 年 7 月,犯罪嫌疑人纪某谎称自己在直播运营方面有经验,可以帮忙赵某提升直播间人气、优化设备。赵某信以为真向其转账8000余元。由于付款后设备迟迟未到,直播效果也未见改善,为掩盖钱款已被挪作他用的事实,纪某通过提供假银行交易回单、虚构物流单号等由继续欺骗赵某。2024年10月15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纪某批准逮捕。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各类直播、短视频平台迅速崛起。一些犯罪分子对此动起了“歪脑筋”,通过“提流量”“直播推广”等名义实施诈骗。该类犯罪呈多发性、多样性趋势。网友们要提高反诈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提醒网络主播,要脚踏实地,诚信经营,不可被利益冲昏头脑。




(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




海港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吴琼
责编:吴琼
编审:王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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