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乡村公路被“抢占”……

时事   2024-11-08 10:28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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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特别是连日总体晴朗的天气,对农民朋友而言,无疑是抢收抢晒的好时节,而马路因路面宽阔、温度高、晾晒干得快等优点,被个别农户盯上了。他们为图方便,把稻谷放在路面上晒,殊不知这种做法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


10月31日,天气晴朗。记者来到贵溪市雄石街道民生西路附近,这里建有贵溪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象山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商品房小区、石泉新村等住宅区,每天清晨上学的、买菜的人员络绎不绝,十分热闹。

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附近个别村民将收割回来的秋粮就近铺晒,将原本双向通行的车道占用了半边。为躲避在马路上晒粮的农户和粮食,往来车辆纷纷放慢车速、变道避让,这让原本就因上下学导致拥堵的道路变得更为堵塞。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正在占道晒粮的是石泉新村的种粮大户,有上百亩的粮食需要场地晾晒,只可惜村内空地不足。村民金大爷说:“我们村里楼房靠得近,空地少,就家门口一点地方晒不了多少粮食,也只好往马路上晒。”

相比自家小院,马路因面积更大、阳光充足、通风良好,能一次性晾晒更多、更快地晒干粮食。可农户们却忽略了马路的首要职责是供车辆行驶。特别是城区道路情况多样,石泉新村农户晒粮食的道路又在学校和住宅小区门前,这样的占道行为,无疑给过往的车辆带来了不便,甚至增加了安全隐患。
采访中,部分农户、村委会干部等对占道晒粮行为的危害并不了解,认为只是短时间晒粮食没有危险,也不应该被管着。
但司机朋友们却不这么认为,市民闫赫常年开车在贵溪市城区与各乡镇间穿梭,他认为安全问题大于天,农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他说:“车辆行驶在路上时,遇到摊着粮食的路面,要么变道逆行有危险,要么从粮食上开过去,这样车轮就容易打滑,发生险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记者就相关情况联系了贵溪市雄石街道和贵溪市交警大队。贵溪市交警大队国道中队中队长饶道映告诉记者,占道晒粮情况在农村或多或少存在。遇到这一情况,他们会积极劝导,切实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有序和畅通。
饶道映表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以民生服务为主,力争为老百姓办些实事。下一步,我们马上到附近社区、村委会,跟他们沟通一下空地事宜,让老百姓有地晒粮。”



记者手记

占道晒粮看似是一种便捷高效的晾晒方式,实则存在安全隐患。它让原本宽阔的道路变得狭窄,视线受阻,增加了车辆行驶的难度和风险。我们呼吁广大农民朋友,在秋收农忙之际,更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而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占道晒粮问题既是农业生产活动中的“老毛病”,也是走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考题”。解决占道晒粮问题,不能只盯着“占道”,还应转变治理思路,从“疏”的层面找出口,将目光放在如何满足农民的晒粮需求上,多站在农民的角度谋实策、出实招,让丰收的喜悦与安全同行。

(来源:鹰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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