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
19家旅游景区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9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天山托木尔景区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编辑:豆雅博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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