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德法语言学院组织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2024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加强对学位制度的理解与认知,河北外国语学院德法语言学院于1月15日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
在学习会上,教学院长王利峰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各项条文;深入剖析了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程序以及质量保障等内容;阐述了新法对于高等教育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强调了学位法实施对提升学院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深远影响。
本次学习使我院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我院的学位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院将继续以法律法规为指引,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为培养高质量的专业人才而不懈努力。
文:德法语言学院
图:德法语言学院
校对:夏雨欣
审核教师:吴艳丽
上传:张钰乔
河北外国语学院书记邮箱地址:xueyuan@hbwy.com.cn
德法语言学院院长邮箱地址:wuyanli11207@163.com
德法语言学院院长热线电话:1551211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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