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田某编造“我姑父是地震局的,
凌晨三点有大地震”网络谣言案
1月2日21时许,网民田某在某微信群散布“凌晨三点有大地震,我姑父是地震局的,刚给我打完电话”的言论后,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扩散,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石嘴山市网安部门发现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此言论属于编造,经证实,田某姑父并非地震局工作人员,其行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以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张某编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
网络谣言案
1月2日17时许,网民张某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某小区楼房因地震冒起灰尘的视频,随后将该视频保存并使用本人某视频账号发布在平台,并配有“银川一天几次地震,老小区楼塌了”标题。
张某故意编造不实信息,引发群众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庞某编造“今晚上9:30有一下子呢,
天机不可泄露”网络谣言案
1月2日下午,网民庞某在某视频平台上发布中国地震台网在2025年1月2日16时43分发布的地震预警通知的截图,并配文称“今晚上9:30有一下子呢......天机不可泄露”。
庞某在没有确实消息的情况下,随意捏造事实,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
顾某某编造“刚出消息
5号有一次大地震”网络谣言案
1月3日23时许,网民顾某某在没有得到官方发布的关于银川地震公告的情况下,发布关于预测银川地震的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该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宁夏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