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是小事
事关生命安全
预防电动车火灾,人人有责
下面请大家观看
触目惊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警示片
通过上面的警示片得知
电瓶即使不在充电的状态下
也有发生爆燃的情况
电瓶着火时间速度短,火势大
着火的电瓶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
人一旦吸入高温有害气体
很短时间内就会发生中毒、缺氧、窒息
从而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使用电动自行车请务必遵守以下四点
1. 不进楼、不入户。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强源头、正渠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
3.室外充不“飞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
4.不改装、不混用。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如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立即更换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时应到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来源:吉隆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普尺
初审:温蜀锋
复审:邓诗霞
终审:齐志强
投稿邮箱:jilongxian@wxrk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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