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增电动三四轮车
禁行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赤峰市中心城区相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禁行街” ,禁止未注册登记办理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区域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宁澜北路至芳草路)
红山区玉龙大街(火花北路至苇塘河街)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友谊大街(腾飞大道至银河路)
松山区应昌街(宝山路至大板路)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红山区
红山区金融街(腾飞大道至宝山路)
松山区
松山区新秀街(新景东路至东方红大街)
来源:赤峰交警
编辑:杨佳艺
一审:李宪峰
二审:李 青
三审:孙凌凌 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