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旺苍县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1.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免作业本费(小学3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
2.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为小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3.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从2019年秋起,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2024春提高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4.营养膳食经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膳食(午餐热食)补助,5元/生/天。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标准为旺苍中学920元/生/年、东城中学和博骏公学680元/生/年,按学期发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3档按学期发放。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1.免学费:享受对象为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艺术类相关表演类专业除外)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直接免收。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按照平均2000元/生.年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3档按学期发放。
3.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五)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不超过20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毕业当年首次就业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3.本专科特别资助: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脱贫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政策,直到本专科阶段学业结束。
4.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本县就读高中(即旺苍中学、东城中学、博骏公学、旺苍职业中学、广旺技工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人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