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一次酒驾被查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
德州这两名男子
竟都是四次酒驾被抓!
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醉驾“钉子户”
11月07日23时许,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六中队在德城区德兴大道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鲁N牌照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沿德兴路由南向北行驶,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高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且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
经查询,驾驶员高某某在此之前竟然有过3次酒醉驾被查处记录,本次是他第4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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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2012年9月4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汉沽支队河东大队查处;
第二次:2016年9月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查处;
第三次:2023年10月1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
此次属于第四次酒驾,且无证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某某将面临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11月12日下午,三八路与崇德一大道路口,高某某因酒、醉驾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高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10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即将高某某带至医院抽血采样,其血检结果为96mg/100ml,醉驾!
而这是高某某第四次饮酒后驾驶被查!
第一次:2017年12月7日酒驾,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第二次:2021年11月11日醉驾;
第三次:2022年11月9日因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查获。第二次与第三次并案处理,高某某被判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对于高某某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再次醉驾的行为将被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目前高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德州交警提醒
“二次”酒驾是知法犯法!
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极度不负责任!
请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别让酒驾毁了
你的“往后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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