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四个专业目录”)规定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12月4日(含)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五)其他要求
南康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不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考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8:00至2024年12月13日17:00,须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
2.线上报名:填报二维码(必填,未填写二维码人员无法参加后续资格审核及考试)。报名人员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先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否则不具备参加现场审核及考试资格,请谨慎填报,不可更改。
注意:此二维码必填,未在报名时间内填写人员无法参加现场审核。此流程仅限为现场审核提供人员名单,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才具备参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和考核方式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门诊综合楼十一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南康区中医院;
(3)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相应岗位所需的能力。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评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入闱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如某考生因考核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未入微信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技能考核、面试签到为依据)致招聘人数与入闱技能考核人数达不到1:2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技能考核人数达到1:2;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2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技能考核,招聘计划不核减。已进行技能考核的人员,全部为面试入闱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布;
2.所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3.护理岗位考生按笔试+技能考核+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其他岗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高分者;
2.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等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在南康区中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将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电话通知本人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享受医院在职同等岗位合同工同等待遇。
四、招聘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797-7781223
监督电话:区卫健委0797-6611378
2025年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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