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伟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并向上级赠送财物;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和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伟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伟杰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