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西藏消费券来啦~商超、餐饮、加油......

政务   2024-11-14 11:59   西藏  

拉萨市城关区“暖冬消费季·周周欢乐购”

促消费专场活动(第三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区、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城关区的市场需求,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城关区“暖冬消费季·周周欢乐购”促消费专场活动

二、活动时间

从11月1日开始,每周五的14:00发放消费券;第三轮活动2024年11月15日14:00开始。

三、活动内容

1.补贴对象

手机定位在拉萨的群众(包括外来拉人员)均可参与,企业用户不可参与。

2.活动时间

本轮活动于2024年11月15日14:00开始,消费券有效期7天,券可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00日至11月21日23:59名额有限,先抢先得,名额提前用完则活动结束。

3.参与商家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拉萨市城关区“暖冬消费季·周周欢乐购”促消费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户。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活动的消费券核销。

4.补贴标准

满200元补贴60元

满300元补贴100元

注:活动期间,每人可以领取1张消费券(即二选一),在券有效期内使用,不可叠加使用。

5.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领取电子通用消费券,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到店消费,并通过微信支付在指定核销机具实际消费后,可享受相应减免补贴优惠。

注:实名认证需进入嘉惠多多小程序中“我的”页面,点击“实名认证”入口,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认证后,需再次进入实名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前后10分钟将关闭实名认证通道,在此期间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

6.退款规则

①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补贴可再次使用。如退款时超出活动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优惠资金退回补贴资金池,无法再次使用;

②退款时商家需在商户平台进行退款。

7.注意事项

①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严禁消费补贴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活动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代收款、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②符合同一身份证号注册微信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微信账号亲自到店参加。

③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享受一次优惠,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④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微信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⑤本活动发放的优惠和权益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嘉惠多多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冻结用户账号,并拒绝该自然人用户今后参加嘉惠多多的任何优惠活动。

⑥仅限经指定活动参与核销商户机具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且只能消费使用,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预充值。

⑦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嘉惠多多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⑧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嘉惠多多反映,嘉惠多多将积极协调解决。如对商户积分、会员卡、商品、商户发起的其他活动有疑问,请咨询活动商户。

⑨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嘉惠多多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未落实上述注意事项或出现主办方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企业、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对用户进行售后服务调研等),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五、咨询与举报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惠多多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本活动实施方案以“嘉惠多多数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活动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那曲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全面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精神,根据《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那曲市实际,定于2024年11月14日开展那曲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场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主办单位:那曲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那曲市商务局
执行单位:嘉联支付

一、补贴对象

对我市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电动自行车定义:符合执行标准GB17761-2018、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kg、属非机动车等限制性条件。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0: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活动名额有限,先购先得,名额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参与商户

可识别二维码或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场活动页面查询支持商户。

建议消费者消费前与商家核实是否支持本次活动的消费券核销。

四、补贴标准

满2000元减300元;
满3000元减500元;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每辆车补贴600元(区级资金)。

五、申请资料

(一)消费者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
(二)旧电动自行车相关材料:本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发票/非机动车行驶证/报废证明/注销证明/回收拆解证明(五选一)、整车编码;
(三)新电动自行车相关材料:新车照片、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车辆铭牌、整车编码、销售发票、非机动车行驶证;
注:以上申请资料均需原件的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购车人本人;所有资料的出具时间均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六、补贴方式

(一)消费者自愿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并到指定报废企业进行报废出具盖章证明后前往车管所盖章证明,最后在参与活动企业购新;
(二)消费者选定新商品后,由企业指定的“工作人员1”登录“生态合作运营平台”按照页面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录入白名单;
(三)消费者通过“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本活动“八大类以外产品”页面上传个人证件信息补充资料;
(四)企业指定的“工作人员2”登录“生态合作运营平台”审核通过“工作人员1”提交的申请后,将购新补贴电子券发放至消费者“嘉惠多多”小程序卡券内;
(五)电子券仅限在购新企业使用活动指定核销设备通过微信支付消费自动抵扣,券有效期仅有1天,逾期未使用的会在到期后退回资金池,过期不可使用且不予补发。

七、退款规则

因活动形式特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不可退款,请确认无误后再交易。

八、注意事项

(一)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合格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符合执行标准GB17761-2018和其他相关法规要求;
(二)新、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三)报废企业应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义务,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交由合规合法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回收拆解企业处置;
(四)参与企业需对每笔订单按照交易金额开具发票;
(五)参与企业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不可代签);
(六)禁止非法改装,提供虚假合格证、车辆铭牌、整车编码等信息;严禁出现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擅自改装原厂适配器、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后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远程交易;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或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信息;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以次充好、代收款/代开票/代刷卡/多开票/虚开票、不予核销、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未尽的违规违法行为;
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提到的内容),一经查实,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退回本活动已享受的全部补贴资金并赔偿消费者损失,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同类型促消费活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说明

(一)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执行单位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二)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远程交易、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三)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执行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参加活动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旧物及购新商品相关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户、用户调研等信息),用户参加活动享受补贴即视为同意执行单位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在信息公布时将对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技术脱敏。

十、咨询举报

政府消费补贴活动倡导全民监督,构建“人人参与、实时反馈”的消费环境,欢迎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原则仅限实名举报并需提供有效证据,举报事项经主办单位核实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0元/次的奖励,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励费用由被举报企业承担。
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等方面的疑问或发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企业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可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952005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本活动实施方案以“嘉惠多多数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活动细则为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嘉惠多多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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