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文化   2024-12-09 23:55   广东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们积极向上,营造我校良好学风,集中展现当代广商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与风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

为配合好校团委开展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法学院现开展院级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展榜样力量,树时代新风



法学院在校学生

(已获得往届学生年度人物的同学不重复申请同一类别的年度人物)



广泛评选、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标杆,面向全校学生征选学生年度先进人物。



1.年度领袖人物

——学生组织的领头雁

参评对象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集体和同学们无私奉献、勤恳工作,通过自身人格魅力赢得组织和同学的认同和尊重,为集体赢得荣誉。多次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和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学生骨干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2.年度自强人物

——永不言弃的追光者

参评对象为面对贫困、疾患、残障、家庭变故等各种境遇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应对,通过自身的努力在逆境中积极进取积极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引领作用。同等条件下,在各类学生活动中承担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团队做出突出贡献,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3.年度志愿人物

——公益服务的奉献者

参评对象要在“i志愿”公众号注册成为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自我,服务社会,积极帮助身边的弱势人群,积极为社会公共事业提供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活动,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勇担责任,在各级志愿工作中表现出色。同等条件下,在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中担任负责人、积极组织和参与“我为同学办实事”项目、大学生社区实践、“绿美广东”等公益活动者优先考虑。


4.年度实践人物

——城乡振兴的践行者

参评对象能够脚踏实地,主动投身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用最朴素的行动贡献青春力量。迎头踏浪,奋楫争先,以实践锤炼信仰之魂,以热爱坚守奉献之心,用专业增进服务之效。在实干担当、攻坚克难中,回馈学校与社会。等条件下,所在“百千万工程”突击队或实践团队获得省级重点团队的主要负责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优先考虑。


5.年度文艺人物

——校园文化的奏响家

参评对象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积极参与不同级别的演出,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文艺类竞赛荣誉和多次参演省市区校级活动者优先考虑。


6.年度体育人物

——青春赛道的奔跑者

参评对象热爱体育运动并时刻坚持奥林匹克精神,在体育竞技方面勤于练习,主动参与学校各类体育活动,并对校园体育活动以及体育文化传播工作做出贡献,在学校乃至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体育类竞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7.年度科创人物

——科技创新的梦想家

参评对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结合自身实际及专业特点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刻苦钻研,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优秀成果,在同学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者(集体项目须排名前二),或在“攀登计划”“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中承担主要负责人,或依托创新创业类比赛项目在实际创业中取得一定成效者优先考虑。


8.年度学术科研人物

——追求真理的探索者

参评对象积极开拓进取,品行端正,崇尚科学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学业成绩优异,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学术科研能力突出通过自身刻苦学习和研究,取得的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公开发表、出版著作(本人排名为前三)等。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学校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获得者、曾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的优先考虑。



符合以上规定的同学均可申报学生年度人物奖项,每人只能参选1项。
每个学院最少推荐2名,最多不超过8名
(且同一类别不得超过2名)

参评学生填写《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1)



参评学生请于12月14日下午15:00前

将《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纸质版交到第七教学楼205室



《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及《2024年度“感动广商”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

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年度人物推荐表”

在12月13日中午12:00 前

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秘书处邮箱

gzsxyfxytwmsc@163.com



接受报名阶段

12月7日--12月13日

院级评选阶段

12月13日--12月15日

校级评选阶段

12月15日--12月27日



2024年度“感动广商”学生年度人物将获得校级荣誉,且在同类别的省级活动中优先推荐。




文案丨团委秘书处

排版丨李煜鹏

校对丨杨芷岚

统筹丨杨寓淇 李梓淇

责编丨龚庭宇 陈钰冰 李煜鹏

初审丨马宇皓

复审丨武瑞清

终审丨陈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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