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极其容易引发事故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自己、他人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2024年10月20日10时许,毕节市织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警力正在星鱼路口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路检路查工作,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车牌为贵F9***6号白色小轿车于10月19日22时许从三甲大道小木嘎方向驶往进城方向,驾驶人疑似无证驾驶,目前该车正出现在星秀路血站方向,请立即前往拦截!”
接到指令后
执勤警力立即前往布控
在星秀路查获驾驶人熊某
经询问,驾驶人熊某尚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前晚22时许,熊某出于“仗义”帮朋友驾驶贵F9***6号小型轿车从三甲普翁方向返回织金城区,没想到在通过三甲小木嘎路网卡口时,被精准识别。
“当天我和老板一同出行,老板说感觉头有点晕,不太舒服,加上自己刚取得驾驶证不久,晚上光线不好,怕开出事情来,于是问我会不会开,我虽然没有驾驶证,但考虑到晚上让她继续开确实不安全,于是我就坐上驾驶位,谁知道会被交警发现了。”
最后,民警依法对熊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经正规的培训和考试
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
和安全驾驶心理
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会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无视交通法规,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够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切记
“持证上路”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