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规定指出45岁以上者无需再缴纳社会保险”这一说法并不完全准确。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家强制推行的基本公共服务之一,缴纳社会保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并且在满足累计缴费达到15年后,最好不要停止缴纳。然而对于那些45岁甚至更早的人群来说,倘若此前未曾有过社会保障方面的经历,我们仍然建议他们不再进行缴纳,原因在于即便现阶段开始缴纳,待数十年后步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将无法领取到实质性的养老福利,而只能得到已缴保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已。因此,对于那些已经超过45岁的人们而言,他们并非不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然而具体是否应当继续坚持缴纳,则需视乎个人实际情况与需求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这首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你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如果年龄在45到60岁之间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补缴年限自定,但不得超过10年。除此之外,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群,也可以补缴社会养老保险。以下四种情况是可以补缴的。(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我国的社保分为两大类: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如果你是居民社保没有缴满15年,你是可以进行一次性的补缴的,不过也是有一些要求的,就是最高的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2)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被通过的:如果你想要进行补缴,采用劳动者维权,将其进行仲裁或者起诉,胜诉之后,就可以带着判决文书,到有关部门进行费用的补缴。(3)短期离职或者辞职的员工:像这类人基本上都是出现了中间部分的“欠费”,那么他们是可以申请进行补缴的。除此之外,如果还有想要补缴的时间段,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之后,也是可以交款的。(4)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情况的:可以申请进行实践的补缴。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的1个月后,依旧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只要还有劳动关系在,员工就有权利要求补缴,满足自己15年的需求。《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因为养老保险是必须缴满15年以后才会生效的,所以对于45岁的女性来说,买社保还是可以的,不算太晚。我们国家社保法对于养老金的规定是,如果在退休年龄以后社保没有缴满15年,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社保,等到满15年以后再来领取退保金,也可以选择把职工社保转移到城乡养老保险或者是居民养老保险当中领取对应的待遇。但是如果大家是在45岁以后再考虑买社保的话,可能就会比较晚了,这个时候即使买了也会因为缴纳的金额不多,所以退休以后能够领取到的退休金也是比较少的。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看全国最新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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