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该通告为2024年第40期(总第484期)。
通告显示,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24大类食品122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1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问题。
涉及烟台的有:
利群集团蓬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海市超市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烟台市莱山区洪强超市店销售的标称为威海市龙凤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式果仁月饼(生产日期/批号:2024/3/10,规格型号:45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惠安店销售的标称为莘县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水果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5/1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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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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