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
办事处中学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简称“西格办中学”),成立于1957年10月1日,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的直属单位,业务直属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管辖,是西藏教育史上建校最早的学校之一,是一所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富底蕴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县级事业单位建制。
为满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各学科教师结构,根据2025年春季学期实际岗位需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招聘3名教师,数量及岗位如下: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初中)物理教师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并与专业对口。
(四)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设备辅助教学。
(六)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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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西格办中学组织专门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投递简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采用直接面试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业务考试
所有拟聘教师将参加我校组织的业务考试。
(五)体检
拟聘教师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检查肝功、肺功、心血管、肺结核等。体检费用自理。
(六)签定劳动聘用合同
拟聘教师与西格办中学签定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教师聘期一学期,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照常发放工资,合同期满后我校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决定是否续聘。如西藏自治区有人才引进指标,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引进。
(七)报到
招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到西格办中学报到。
学校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青年巷56号。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西格办中学聘用教师工资方案执行》,工资已包含各类社会保险等。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驻格尔木办事处中学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