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行车路上多观察 随意掉头酿事故

政务   2024-11-16 10:35   甘肃  

在日常行车过程中,驾驶员在道路上掉头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周边道路情况,不然一个疏忽大意,可能就会造成交通事故。下面这起交通事故就是因掉头不慎引发的。

2024年10月31日18时许,周某驾驶贵B5****号轻型货车,行驶至华藏寺收费站出口20米处掉头时,与鲁某驾驶的甘H2****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周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鲁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在掉头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观察路上有无来车和行人,并主动避让,缓慢行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发布:天祝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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