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商务局发布
长治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有关事项
↓让我们一起来看↓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上户和交易转出个人名下的二手车均须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且必须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提交并补正有关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和未完成资料补正的,不予办理补贴。
对置换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20万元及以上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别给予1.6万元和1.8万元补贴;对置换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别给予1.3万元和1.5万元补贴。
汽车置换补贴通过“云闪付APP”—“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提交申请补贴相关资料。
(一)二手车交易。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本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由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购买新车。个人消费者在山西省内汽车经销商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新车,由汽车经销商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资料上传。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选择新车购买地对应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新车和二手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提交消费者本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过户后的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的车辆照片、新车的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卡账户信息。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是个人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的基础上,财政资金给予个人消费者的进一步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个人消费者,汽车经销商、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须为个人消费者提供二手车交易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复印件。
(四)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须在山西省内办理完成新车上户登记。
(五)转出个人名下乘用车和新购置乘用车应为同一消费者,购买一辆新车只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不能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六)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对其严肃处理。
来源:长治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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