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公安局热线回复
一、桂先生反映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认定表述过于含糊。
回复:下线后,交警大队立即与桂先生电话联系,详细向桂先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事故认定的相关内容,告知桂先生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法律术语,不能随意更改表述。桂先生表示理解。
来源 | 桐城综合广播
编辑 | 石日平 审核 | 江建群 终审 | 詹克彪
主办单位 | 桐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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