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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省税务局七部门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汽车
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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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最高补贴达到2万元
涉及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两大类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编辑:田子慧 张晶晶
监制: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