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救援局
公告
2024年 第37号
为准确识别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导致的安全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现予以公告。
附件: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日
一图读懂
锂离子电池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1.无品牌、制造商等产品标识,且无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的锂离子电池。
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建议报废:
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健康评估网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通过必要的评估程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2.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7.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各地可委托本地区或本地区外的具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参数检测能力,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指导机构,对健康评估网点开展人员培训、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指导机构本身也可承担健康评估网点职能。各地方政府还需明确仲裁检测机构,在评估结果出现争议时承担仲裁检测任务,承担仲裁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网点评估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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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中国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责编:赵玉
编审:张博
监制:王永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