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新一轮消费券来啦!

政务   2024-11-09 16:23   新疆  




  11月7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商务局了解到,从11月9日—2024年12月31日,克拉玛依市将发放消费券激发市场活力。

  补贴范围主要包括百货服饰(不含黄金及金银首饰),超市民生,汽车消费,住房消费以及餐饮消费五大类。汽车消费与住房消费补贴将于11月9日先行启动,百货服饰(不含黄金及金银首饰)、超市民生类商品及餐饮消费将于11月10日启动。
  本次活动,百货服饰(不含黄金及金银首饰)、超市民生类商品及餐饮消费类补贴的消费券只可在指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处使用(具体名单将在“银联云闪付”APP上公布)。百货服饰类商品(不含黄金及金银首饰)消费者可领取个人消费“满1000元减400元”“满500元减200元”“满300元减100元”三种面额的消费券;超市民生类商品可领取“满200元减60元”消费券;餐饮消费类可领取“满200元减40元”消费券。
  领取汽车消费补贴时,在克拉玛依市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9座以下非营运新乘用车,且单车价格在8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燃油机动车1万元购新补贴或新能源车1.5万元购新补贴。此次汽车消费补贴采取“先领先得,发完即止”的发放机制。
  领取住房消费补贴时,在克拉玛依行政区域内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不包含企业),依据购房建筑面积大小给予不同额度消费补贴。其中,购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购房者给予2万元补贴,购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购房者给予1万元补贴。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资金用完即止。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领取百货服饰类、超市民生类以及餐饮类的消费券时,需在手机中下载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方可领取。登录该平台后,进入指定页面领取对应面值消费券,领取后即可在消费中使用。
  领取汽车、住房消费补贴的消费者则需要在“银联云闪付”平台上传相应材料,等待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补贴。


克拉玛依融媒记者 杨艺佩杉 通讯员 陈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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