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喀则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的重要指示,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市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珠峰大地,把模范区创建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生命线”工程,高位推动、高效落实。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工作机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项组,建立完善互为补充的民委委员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抓创建责任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宗综合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方位、全区域、全社会共创共建工作大格局,做到工作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文旅融合发展,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相融合双促进。
二是健全完善协作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多级联创,编制出台《日喀则市关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2021—2025年)>实施细则》《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 全面推进新时代日喀则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九进”方案、测评创建指标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逐年细化行动目标,促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创建工作从 “要我创”向“我要创”转变。
三是健全完善督促指导机制。围绕全面落实“两个纳入”,把创建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政治考察、巡察督导、专题询问、调研考察、效能考核一体推进,建立分级调度、跟踪推进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度推进”,常态化开展互观互评活动,推动创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真正做到党中央有部署、区党委有要求、日喀则见行动。
四是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坚持把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关键少数”理论学习教育的“必修课”,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群众教育,常态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测试必考内容和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学生考试考查范围,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度逐年提升。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420余次,市委党校累计在130余各类主体班次中安排相关课程,共培训党员干部13400余人次。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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