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2022—2024年)》的批复
内政字〔2024〕216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核批准〈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的请示》(包府报〔2024〕1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 ,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