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近地铁!最低648元租小区两房!深圳这两区公租房配租啦!

民生   2024-11-01 22:01   广东  

今天直接给大家进入主题了!

分享南山区、光明区最新的公租房消息

共66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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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上新307套公租房


01

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等4个项目共307套住房。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02

配租房源租金物业费情况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03

配租对象

2024年10月29日18:00,属于南山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南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04

配租方式

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的配租方式如下:


(一)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

一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39㎡及以下的住房;

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3㎡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及以下的住房。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上下滑动查看)


05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房源的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00-11月7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3.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南山户籍的时点应为2024年10月29日18:00前,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4年10月29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例如家庭人口、居住证信息、住房、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应在2024年11月7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信息变更方式: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申请变更(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A18,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的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不含当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A18,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看房方式

本次配租不安排现场看房。各项目的简介、相关提醒及照片请见附件2。


(四)认租资料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构”—“区住房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序1-307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序308-61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排序61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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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可以在【南山区住建局】官网,进行查看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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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光明区的公租房啦!

如果你是满足条件的就赶紧来啦

部分房源靠近地铁站

通勤更方便!


光明区上新355套公租房


01

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松茂御城雅苑、峰荟花囩、宏发嘉域二期、宏发上域花园等8个项目共355套住房。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02

配租房源租金物业费情况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03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光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户籍信息以10月31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31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的在册轮候家庭,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图源:酷吧(下同)


04

配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38平方米的房源;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55平方米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60平方米、65平方米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其中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房源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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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房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综合考虑我区户籍轮候家庭规模、需求特征及房源实际等供需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三房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二房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二房房源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不包括第一批次选房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如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剩余,则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也纳入本批次选房。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

3. 第三批次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4.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一、三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下同)、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第二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五人及以上家庭、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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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10日18:00(共7天)。2024年11月10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及特殊家庭登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时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在认租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8:00前未在系统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或者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相关资料的、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次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及终审结果公示期提出放弃认租申请,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具体放弃认租方式请留意后续通告。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选房排位规则确定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批次及排位,并在后续的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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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山区住建局、光明区住建局

https://www.szns.gov.cn/nsqzjj/gkmlpt/content/11/11672/post_11672176.html#22234

https://www.szgm.gov.cn/gmzfhjsjcsgx/gkmlpt/content/11/11687/post_11687558.html#11184

▌编辑:小宇-刘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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